还迁房在离婚后该怎么分割?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家里有套还迁房。不清楚这房子在离婚后要怎么分,是一人一半,还是有别的分法呢?我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分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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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迁房即拆迁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在离婚时分割还迁房,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如果还迁房是一方的婚前个人房产,在婚后因拆迁获得的还迁房,且登记在原房产所有人名下,那么该还迁房一般仍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在结婚前就有一套老房子,婚后该房子拆迁获得了还迁房,且还迁房登记在男方名下,那这套还迁房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还迁房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建造的房屋拆迁所得,那么该还迁房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夫妻婚后共同出资建造的房屋被拆迁,获得的还迁房就是共同财产,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判决。 另外,如果还迁房是基于家庭成员的身份资格而获得的,要区分夫妻双方在其中的权益份额。比如,按家庭人口数进行安置的还迁房,夫妻双方各自有相应的份额,离婚时应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 在实际分割时,还可能涉及到房屋增值、装修等情况。如果一方对还迁房进行了装修等添附行为,在分割时应给予相应的补偿。总之,离婚时还迁房的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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