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公家暴后去民政局离婚具体要怎么做?
我遭遇了老公的家暴,现在实在难以忍受,想要和他离婚。我们有孩子,还有一些财产需要分割。我想知道去民政局离婚的详细步骤,比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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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老公家暴后去民政局离婚,属于协议离婚的范畴,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明确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夫妻双方必须都自愿离婚,并且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也就是说,双方要对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怎么支付、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怎么承担等问题达成共识。
接下来,准备相关材料。双方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一般是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拟定好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明确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意见。
然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要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
再之后,会进入离婚冷静期。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核实后,会为双方颁发离婚证,至此,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 双方无法就上述关键事项达成一致,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那么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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