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该如何办理离婚?
我和另一半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多年,周围人也都认为我们是夫妻,现在想分开,不知道这种事实婚姻要怎么办理离婚手续,是和正常领证结婚的离婚流程一样吗,还是有其他特殊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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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对于事实婚姻的处理,不同时间段有不同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法律是承认其婚姻效力的,这种情况下要离婚,和正常登记结婚的夫妻离婚程序类似。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想分开,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直接分开即可。但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所以,要确定事实婚姻如何办理离婚,关键要看形成事实婚姻的时间,然后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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