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婚姻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起生活多年,周围人都觉得我们是夫妻,现在想分开了,不知道这种事实婚姻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是和正常领证的离婚手续一样吗?有没有特殊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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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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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不过,我国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时间节点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之前形成的事实婚姻,法律是认可其婚姻效力的。而在此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情况,办理离婚手续与正常登记结婚的离婚方式类似,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的话,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退还当事人。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而对于 1994 年 2 月 1 日之后形成的同居关系,双方分开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自行解除即可。但如果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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