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单方不同意该如何离婚?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对方死活不同意,我实在不想和TA继续过下去了。我该怎么做才能顺利离婚呢?想了解下在这种单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的离婚途径和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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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夫妻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时,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不过仍然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来达到离婚的目的。 诉讼离婚是指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一般如下: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证据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证据可以是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各种材料,比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分居的证明等。 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予以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安排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调解可能会有三种结果,一是双方和好,原告撤回起诉;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三是调解无效,进入审理程序。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处理。如果一方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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