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律规定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可对方就是不同意。我实在不想再和对方过下去了,不知道在法律上遇到这种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该怎么处理,是直接去法院起诉吗?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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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夫妻中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时,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是因为婚姻自由包含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也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结束婚姻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具体来说,提起离婚诉讼时,起诉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请求判决离婚等)、事实与理由(比如双方感情不和的具体情况等)。证据方面,可以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分居证明、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出轨的相关证据等。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目的是尝试挽回夫妻关系或者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如果调解成功,可能会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双方按照协议内容处理离婚相关事务;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证据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认为感情尚未破裂,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是《民法典》新增加的规定,进一步保障了当事人离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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