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在国内该怎么离婚?


在一方不在国内的情况下,离婚主要有两种途径,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要求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而,由于一方不在国内,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方式存在一定难度。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由于一方不在国内,很难满足“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这一条件,所以一般难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诉讼离婚: 这是一方不在国内时较为可行的离婚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也就是说,国内一方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被告不在国内,法院会通过外交途径、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送达的,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是国外一方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同样要向国内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且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证、认证等手续,以证明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总之,一方不在国内时,离婚程序相对复杂,但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