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未达起征点免税分录该怎么做?
我是一家小规模企业的会计,在处理账务时遇到了难题。我们企业这个月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按规定是免税的。但我不知道在会计分录上该如何正确记录,担心做错账。想了解小规模未达起征点免税的分录具体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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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理解小规模纳税人未达起征点免税的相关概念。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起征点是税法规定对课税对象开始征税的最低界限。当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时,是不用缴纳增值税的。 在会计分录处理上,在确认收入时,按照正常销售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假设企业销售货物取得含税收入,我们需要先将含税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和增值税额。比如取得含税收入10300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那么不含税收入=10300÷(1 + 3%) = 10000元,增值税额=10000×3% = 300元。此时的会计分录为:借:应收账款 103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300。 当确认销售额未达起征点免征增值税时,将之前计提的应交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因为这部分原本要缴纳的增值税现在不用缴纳了,相当于企业额外获得了一笔收益。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300;贷:营业外收入 3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要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来准确记录免税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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