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免税销售额该怎么做分录?
我是一家小规模企业,有免税销售额这一块, 但是我不知道在会计上该怎么去做分录。我担心分录做错会影响财务数据的准确性,进而可能带来税务风险。想了解下小规模免税销售额做分录的具体方法和依据是什么。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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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小规模免税销售额。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免税销售额就是在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下,不用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对于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当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具体到分录的做法,当小规模纳税人实现销售时,按照正常的销售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假设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取得含税收入 10300 元,增值税征收率为 3%。先将含税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1 + 征收率),即 10300÷(1 + 3%) = 10000 元,增值税额为 10000×3% = 300 元。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当该小规模纳税人符合免税条件时,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一般是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或者“其他收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分录如下: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贷:其他收益 300
这样做的原因是,当满足免税条件时,原本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实际上不用缴纳了,相当于企业获得了一项额外的收益,所以要将其转入当期损益,以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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