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的法律程序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 首先是申请阶段。夫妻双方要是都自愿离婚,得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一起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这里的书面离婚协议要写清楚双方自愿离婚的想法,还有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情商量好的意见。 接着是受理环节。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夫妻双方提交的证件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没问题了,就会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然后有个冷静期。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开始计算,三十天内,要是有任何一方不想离婚了,都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再就是审查阶段。三十日冷静期过去后的三十天内,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双方是不是真的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有没有协商好。 最后是登记(发证)阶段。如果符合离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会给办理登记,发放离婚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诉讼离婚: 第一步是起诉。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要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里要写明白自己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第二步是受理。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审查是否符合条件,符合的话就会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第三步是调解。法院受理后通常会先进行调解,看看能不能让双方达成一致。 第四步是审理判决。要是调解不成,法院就会进入审判程序,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查明的事实,对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等问题作出判决。如果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这部分依据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相关概念: 住所地:简单说就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