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长期分居两地的夫妻如何离婚?

我和配偶长期分居两地,感情已经破裂,想离婚但不知道该怎么做。我们不在同一个地方生活,这种情况办理离婚是不是很麻烦?具体要走什么流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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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居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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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分居两地的夫妻离婚和普通夫妻离婚一样,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实际操作中,即便夫妻长期分居两地,也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然后要经历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长期分居两地时,起诉方要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就属于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像证明夫妻关系的结婚证、能体现分居事实的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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