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小孩没有结婚证该怎么离婚?

我和另一半没领结婚证但有了小孩,现在感情不和想分开。不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像正常离婚那样走程序,还是有其他特别的方式,想了解一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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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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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如何处理所谓“离婚”问题。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登记结婚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下想解除关系,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要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领结婚证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会告知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的话,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夫妻关系,按离婚诉讼处理;不补办的话,法院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由于没有结婚证,在法律上属于同居关系,并不具备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问题。不过如果对财产争议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到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时,会一并予以解决。分割财产时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相关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其中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相关概念: 事实婚姻:是指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登记结婚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的婚姻关系。 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生活所形成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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