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手续该如何离婚?


在探讨没有结婚手续如何离婚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不同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结婚手续的情况大致可分为两种。 第一种情况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所谓结婚实质要件,通俗来讲,就是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比如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并且双方是自愿结婚等。对于这种事实婚姻,如果要“离婚”,也就是解除婚姻关系,是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按照正常的离婚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包括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判定等。 第二种情况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这种情况就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不存在“离婚”的说法。如果双方要分开,直接分开即可。不过,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就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来处理。在财产分割方面,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双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哪些财产是共同取得的,然后根据各自的出资情况等进行合理分割。在子女抚养问题上,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综上所述,没有结婚手续的“离婚”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如果是事实婚姻,要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如果是同居关系,直接分开,但要妥善处理好财产和子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