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接传票的情况下怎样才能离婚?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对方不愿意,还不接法院传票。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能顺利离婚,是需要重新起诉,还是有其他办法?希望了解在这种对方不接传票的情况下,具体的离婚流程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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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若对方不接传票,通常无法通过协议离婚,只能走诉讼离婚程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送达传票有多种方式。如果对方不接传票,法院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如果留置送达也无法实现,法院还能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当传票合法送达后,若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不过,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即便对方不接传票,只要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仍然可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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