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是指在医疗纠纷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由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的活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步骤: 首先,要明确可以提出鉴定申请的主体。一般来说,医患双方均可作为申请主体。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在认为存在医疗事故时提出鉴定申请;医疗机构在面对患者的质疑等情况下,也可以主动申请鉴定以证明自身医疗行为的合规性。 然后,要确定向哪个鉴定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接下来是准备申请材料。通常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之后就是正式的鉴定程序。鉴定机构受理申请后,会抽取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专家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听取医患双方的陈述和答辩。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最后,等待鉴定结果。鉴定机构会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其中会详细说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等级等内容。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