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医学鉴定怎么做?


医疗纠纷医学鉴定是在医疗纠纷发生后,确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的重要程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医疗纠纷医学鉴定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可以申请鉴定的主体。医患双方都有权利申请医疗纠纷医学鉴定。一般来说,如果患者认为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并导致了损害后果,患者或其家属可以提出鉴定申请;而医疗机构如果认为自身医疗行为并无过错,也可以申请鉴定来证明。 接着是申请鉴定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当医患双方对医疗纠纷的处理有共同意愿,都希望通过鉴定来明确责任时,可以共同协商选择一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另一种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当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此外,如果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委托鉴定。 然后是申请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对于医疗机构而言,需要提交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对于患者一方,要提交身份证明、就医的相关病历资料等。 关于鉴定机构的选择。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最后是鉴定的流程。鉴定机构受理申请后,会抽取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专家组一般由相关专业的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专家组会对提交的鉴定材料进行审查,听取医患双方的陈述和答辩,然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医学专业知识等进行分析判断,最终作出鉴定结论。鉴定结论通常会明确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责任程度等内容。 医疗纠纷医学鉴定是一个严谨且重要的过程,涉及到众多的法律规定和医学专业知识。在进行鉴定时,医患双方都应当积极配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从而更好地解决医疗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