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降薪公司该赔偿多少?
我在公司工作好好的,突然就被无故降薪了。我心里很憋屈,也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到底应该赔偿我多少钱,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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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公司无故降薪属于违法行为,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给予相应赔偿。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公司无故降薪可被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三年零四个月,那么公司应支付三个月半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工作了一年零八个月,则公司需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劳动者选择不解除劳动合同,而是要求公司恢复原工资待遇,并且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成功维权,那么在工资被降低的期间,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这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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