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技术鉴定该怎么做?


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是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为了查明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等目的,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运用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对与事故相关的各种因素进行检验、分析和判断的活动。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操作方法。 首先,确定可以进行鉴定的情形。一般来说,在交通事故中涉及车辆技术状况、车速、碰撞痕迹、人体损伤程度、死亡原因等方面存在疑问,需要专业判断时,就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比如车辆突然失控、碰撞痕迹不明确等情况。 接着,了解鉴定的启动方式。一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在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交通管理部门认为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会自行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二是当事人自行委托。当事人也可以自己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自行委托的鉴定结果,对方当事人可能会提出异议。 然后,选择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鉴定时,会从其备案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选取。当事人自行委托时,要注意查看鉴定机构是否具有相关的鉴定资质证书。可以通过查询司法行政部门公布的鉴定机构名录来确认。 之后,准备鉴定所需材料。通常需要提交事故现场的相关资料,如事故现场照片、现场勘查笔录、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如果涉及人员伤亡,还需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资料。材料越齐全,越有利于鉴定机构准确做出鉴定结论。 最后,等待鉴定结果。鉴定机构在接受委托后,会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一般情况下,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鉴定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如果情况复杂,经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 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重新鉴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