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虚假身份登记的婚姻关系该如何解除?


在探讨利用虚假身份登记的婚姻关系如何解除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婚姻登记的基本概念。婚姻登记是指结婚的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并由该机关进行审查和登记的行为。它是确立合法婚姻关系的重要法律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利用虚假身份登记的婚姻并不在上述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之内。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婚姻关系无法解除。实践中,一般有以下两种途径。 第一种是行政途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虽然利用虚假身份登记与胁迫结婚情形不同,但婚姻登记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当一方使用虚假身份进行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登记时未能尽到合理审查义务,导致错误登记。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该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属实后,会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 第二种是诉讼途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在婚姻登记时使用了虚假身份。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断该婚姻是否符合解除的条件。如果法院认定该婚姻确实是因虚假身份登记而存在严重瑕疵,可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在解除利用虚假身份登记的婚姻关系时,当事人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虚假身份的证明、婚姻登记档案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不同地区在具体操作和法律适用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当事人可以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