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子女有一个去世了该怎么享受?

我家兄弟姐妹好几个,之前一直是大家一起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但最近有一个兄弟姐妹去世了,我就不太清楚现在这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该怎么享受了,是剩下的人重新分摊,还是有别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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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赡养扣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负担而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把赡养老人的相关支出从应纳税收入中扣除,这样交的税就会少一些。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当非独生子女中有一人去世时,剩下的兄弟姐妹需要重新确定分摊方式和额度。如果之前是均摊,那么剩下的兄弟姐妹可以重新平均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额度依旧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例如,原本是4个兄弟姐妹均摊,每人每月扣除500元,现在有一人去世,剩下3人可以重新协商,若还是均摊,每人每月可扣除约667元。 如果之前是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也需要重新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确定新的分摊额度。而且要注意的是,不管如何重新分摊,都要符合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的规定。同时,纳税人需要留存好相关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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