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孩子的名字该如何确立?

我和前妻离婚了,现在对于孩子名字的问题有些纠结。离婚前孩子名字是我们共同取的,但现在前妻想给孩子改名字,我不太同意。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离婚后孩子的名字到底该怎么确立,是可以随意更改,还是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呢?
展开 view-more
  • #姓名变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后孩子名字的确立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和程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孩子自出生时起,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有权为其确定姓名。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监护权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有权利和义务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而在父母离婚后,关于孩子姓名的变更问题,并不是任意一方可以单独决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这意味着,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如果一方想要更改孩子的姓名,应当与另一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一般来说,在孩子未成年时,更改姓名需要父母双方共同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当孩子年满18周岁后,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更改自己的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所以,离婚后如果要确立孩子的名字,在孩子未成年阶段,父母双方应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后,共同前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而孩子成年后,则由其本人自主决定是否变更以及如何变更姓名。总之,无论是父母还是成年后的孩子,在行使姓名权时,都应当遵循法律规定,以确保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