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该如何执行财产?
我和前夫签了离婚协议,里面对财产分割有明确规定。但现在他拖着不按协议执行财产分割,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到底该怎么依据离婚协议去执行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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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在财产执行方面,首先要明确离婚协议的性质。它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本身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当双方都愿意按照协议履行时,通常按照以下步骤执行财产:第一步,确定财产范围。依据离婚协议中所约定的财产内容,明确哪些是需要进行分割执行的财产,比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第二步,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如果是房产,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若是车辆,要到车管所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对于存款,可以按照约定进行转账操作。第三步,完成交付。对于一些动产,如家电、家具等,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实际的交付。 然而,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另一方不能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此时另一方需要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离婚协议。等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后,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来确保财产分割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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