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人撤销权该如何行使?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现在发现他为了不还钱,把自己名下的房产低价卖给了别人。我听说有债权人撤销权,可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去行使这个权利,是直接找朋友让他撤销交易,还是要去法院起诉?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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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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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通俗来讲,就是当债务人做了一些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事情时,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这些行为的权利。比如说,债务人明明欠着别人钱,却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出去,或者以非常低的价格卖掉,让自己没有足够的财产来偿还债务,这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那么债权人该如何行使撤销权呢?首先,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行使撤销权的基础。比如你借钱给朋友,有借条等证据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像上面提到的无偿转让财产、低价出售财产等。三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也就是他们知道这样做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不能自己直接去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交易,必须通过法院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要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拿出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行为符合撤销的条件。例如,要证明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的价格明显不合理,以及第三人知道这种低价转让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法院经过审理,如果认定债权人的主张成立,就会判决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旦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交易就会被视为自始无效,财产要恢复到原来的状态。这样一来,债务人就有更多的财产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还需要注意行使的期限。《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损害自己利益的行为后,要及时行使撤销权,以免超过期限而丧失权利。总之,债权人撤销权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但行使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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