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在诉讼中转移财产,撤销权该怎么行使,还有什么其他方式吗?


在对方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况下,涉及到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问题。债权人撤销权,简单来说,就是当债务人通过一些不当行为,比如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些行为。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那么,如何行使撤销权呢?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在诉讼中,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人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对自己的债权造成了损害。比如,要证明对方无偿转让了房产,或者以极低的价格出售了车辆等。同时,要注意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除了行使撤销权,还有其他一些方式可以应对对方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况。一种方式是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可以及时冻结对方的财产,防止其进一步转移。 另外,如果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比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刑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在面对对方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况时,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