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务冲抵成债主后该如何行使代位权?

我之前和别人有债务往来,后来经过债务冲抵,我成了债主。但债务人一直不还钱,听说我可以行使代位权,可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比如要满足什么条件,走什么流程,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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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权行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了解债务冲抵成债主后如何行使代位权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简单来说,就是你本来是找债务人要钱,但是债务人不去找他的债务人要钱,导致你也拿不到钱,这时候你就可以代替债务人,向他的债务人要钱。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这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律依据。 当债务冲抵后你成为债主,如果要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你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是合法、确定且已到期的。也就是说,你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而且债务已经到了应该偿还的时间。其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怠于行使”通常是指债务人不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向第三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再次,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已经对你的债权造成了损害,如果你不行使代位权,你的债权就无法实现。最后,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像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不能代位行使。 行使代位权的流程一般是这样的。你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你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你对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以及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对你造成损害等事实。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第三人就需要向你履行相应的债务。 在行使代位权时,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你的到期债权为限,也就是说,你不能超过自己的债权数额去要求第三人偿还债务。另外,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比如诉讼费等,是由债务人负担的。同时,第三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你主张。比如第三人如果有理由认为债务人的债权不成立或者已经消灭,也可以向你提出同样的抗辩。 总之,债务冲抵成债主后行使代位权是法律赋予债权人的一种权利,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来进行,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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