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解释?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简单来说,就是为了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或者共同的经营等产生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理解起来比较容易。比如夫妻两人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钱,或者一方借了钱后,另一方明确表示认可这笔债务,那这肯定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而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通常是指为了维持家庭正常生活,像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家庭医疗费用等产生的债务。这些债务即使只有一方去借,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一部分。 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比如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但另一方并不知情也没有参与投资,这种情况下,一般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还是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虽然是一方去谈的投资项目,但投资收益用于了家庭生活,或者有证据表明另一方知道并同意这个投资行为,那这笔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实际生活中,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很重要的。因为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偿还的责任。这就要求夫妻双方在处理债务问题时要谨慎,债权人在出借资金时也要注意审查债务的性质。同时,如果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