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如何立案?
我想知道如果涉及挪用公款的情况,达到什么样的标准会被立案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也不知道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进而立案,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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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比如用于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挪用金额达到三万元,就会被立案追诉。 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予以立案。这里的营利活动,像投资做生意、炒股等。比如,某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五万元用于自己的生意经营,或者挪用五万元超过三个月还没归还,就会面临被立案的情况。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和情形规定得比较明确,旨在维护国家财产安全和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一旦发现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挪用公款行为,司法机关会依法进行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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