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无效申请及答辩该如何操作?


专利无效申请及答辩涉及到一系列法律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专利无效申请的操作流程: 第一,准备申请文件。请求人要提交专利无效宣告申请书和证据各一式两份。并且要使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表格,严格按照填表注意事项填写。同时,要对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使其与无效宣告请求书附件清单内容一致。 第二,缴纳费用。请求人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费用标准为发明专利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1500元,外观设计专利1500元,且无效宣告请求费不可以减缓。 第三,等待审核。专利局会对无效宣告请求范围、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核,确认无效后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接着是专利无效答辩的操作:当事人对专利无效进行答辩的,要提交答辩书,并且要对专利无效的理由进行反驳,同时提交相应的证据作为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七条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 此外,专利权宣告无效有多种条件,比如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规定;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为依据等。 相关概念: 无效宣告请求费: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时需要缴纳的费用,不同类型专利收费标准不同 。 利害关系人:指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侵犯在先权利的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