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在子女教育扣除比例怎么填最合适?
我家有一个孩子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我和配偶都有工作,在填写个人所得税子女教育扣除比例时犯了难,不知道怎么填才对我们最有利,是一方全额扣除,还是双方按比例分摊扣除呢?想了解下怎么填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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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抚养子女负担而设立的一项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一定的金额,从而少缴纳一些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方每月扣除1000元;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双方每月各扣除500元。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那么,怎么填扣除比例最合适呢?这要根据夫妻双方的收入情况来决定。如果一方收入较高,适用的税率也较高,那么由这一方按100%扣除可能更合适。因为扣除后,高收入一方应纳税所得额减少的幅度更大,从而可以节省更多的税款。例如,一方月收入20000元,扣除五险一金等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元,适用20%的税率;另一方月收入8000元,扣除五险一金等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适用3%的税率。这种情况下,由高收入一方全额扣除1000元,可少缴纳税款200元(1000×20%);如果双方各扣除500元,高收入一方少缴纳税款100元(500×20%),低收入一方少缴纳税款15元(500×3%),总共少缴纳税款115元,不如全额扣除划算。 如果夫妻双方收入比较接近,适用的税率相同,那么选择双方各按50%扣除可能更公平。这样双方都能享受到税收优惠,减轻家庭整体的税收负担。总之,在填写扣除比例时,要综合考虑家庭的实际情况和税收利益,做出最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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