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务机关无权自行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是什么?

我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听说税务机关有些情况不能自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情况,想了解下在税务领域,税务机关没有权力自己直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或者情形有哪些,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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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税务领域,税务机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是保障税收征管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但并非所有情况都能自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方面有明确的权限范围。对于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税务机关无权自行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这里所提到的“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通俗来讲,就是保障个人和其需要抚养、赡养的家人基本生活的住房以及日常用品。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利,避免因税收征管措施而使公民陷入生活困境。比如,一个家庭唯一居住的房屋,这是维持其生活必需的住房,税务机关不能自行对其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再如,一些基本的生活家电、衣物等用品,也属于维持生活必需的用品范畴,税务机关同样不能随意采取强制措施。此外,税务机关在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也需要谨慎,这也是考虑到这些小额生活用品对于公民生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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