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务机关有权行使撤销权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哪些?

我是一家企业的老板,最近公司面临一些税务问题。听说税务机关在某些情况下有权行使撤销权,我想了解一下具体是针对哪些财产处分行为呢?这关系到公司后续的运营和决策,我很担心一不小心就触碰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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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简单来说,就是当纳税人有一些不当的财产处分行为,影响到了国家税收利益时,税务机关可以请求法院取消这些行为。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对于放弃到期债权的情况,比如纳税人本来有一笔别人欠他的货款到期了,但他却不要了,这种放弃自己应得利益的行为,如果导致他没有足够的钱来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就有权行使撤销权。 无偿转让财产也很常见,像纳税人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车辆等无偿送给他人,使得自己的资产减少,无法足额缴纳税款,税务机关也能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这个转让行为。 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例如纳税人以市场价格十分之一的价格卖掉自己的贵重设备,并且购买方知道纳税人欠税的情况,这种行为明显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税务机关同样可以行使撤销权。 总之,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是为了保障国家税收的足额征收,纳税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实施损害国家税收利益的财产处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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