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怎样才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当员工离职时,若想拿到经济补偿金,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经济补偿金是什么。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它是对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为单位做出贡献的一种补偿,也是在劳动者失去工作后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经济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几种常见情形劳动者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 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比如,公司因为业务调整,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例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以这些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这些情形,同时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是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四是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以及第四十六条第六项中有规定。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