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下一般企业季报利润表怎么填?


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报表,在企业会计准则下,一般企业季报利润表的填写有相应的规则和方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各项目的填列方式。 首先是“营业收入”项目,它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其计算方式是“主营业务收入”加上“其他业务收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所以,这里填写的是本季度按准则确认的收入金额。 “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总额。它等于“主营业务成本”加上“其他业务成本”。按照会计准则,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这里填列的就是本季度实际发生的与收入相匹配的成本。 “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经营业务应负担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企业应按照一定的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算缴纳这些税费,并在利润表中体现。 “销售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进行填列,这些费用是为了促进销售而发生的必要支出。 “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比如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办公费等。企业应按照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进行记录和填列。 “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根据会计准则,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这里填写的就是本季度费用化的研发支出。 “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企业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财务费用进行填列。 “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等。依据相关会计准则,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这里填写的就是符合规定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 “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企业应当按照相关准则规定,对投资收益进行准确核算和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项目,反映净敞口套期下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或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这是套期会计中的内容,企业应根据套期业务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和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变动。企业应按照相关准则对公允价值变动进行计量和记录。 “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的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企业应根据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状况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企业应当按照相关准则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企业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资产处置情况进行计算和填列。 “营业利润”项目,其计算公式为: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税金及附加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研发费用 - 财务费用 + 其他收益 + 投资收益( - 投资损失)+ 净敞口套期收益( - 净敞口套期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信用减值损失 - 资产减值损失 + 资产处置收益( - 资产处置损失)。这是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的利润。 “营业外收入”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收益,主要包括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企业接受股东或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经济实质属于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的除外)等。企业应按照实际发生的营业外收入进行填列。 “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除营业利润以外的支出,主要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等。企业应根据实际发生的营业外支出进行记录和填列。 “利润总额”项目,其计算公式为:营业利润 + 营业外收入 - 营业外支出。这反映了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总体盈利情况。 “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根据所得税准则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根据适用的税率计算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项目,分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是指子公司净利润中由母公司享有的部分;“少数股东损益”是指子公司净利润中由少数股东享有的部分。其计算公式为: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项目,反映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企业应按照相关准则对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分类和计量。 “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反映企业净利润与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的合计金额。它全面反映了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综合收益情况。 “每股收益”项目,包括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是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企业应按照相关准则的要求进行计算和填列。在填写季报利润表时,企业需要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税收法规的规定,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如果对某些项目的填写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税务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