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如何找证据?


在离婚期间,找证据是一项关键且复杂的工作,不同类型的证据有不同的收集方法和要点。 对于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它是离婚诉讼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比如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可以通过收集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来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若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都能作为有力证据。这些证据能直观地反映出家庭暴力的发生情况,在法律上对于认定感情破裂有重要作用。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收集也十分必要。银行存款信息,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让法院去银行调取双方名下的存款余额、交易明细等。房产方面,房产证、购房合同等是证明房产归属和价值的重要文件。车辆则需要收集行驶证、购车发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准确收集共同财产证据,有助于在财产分割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想要争取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收集自己有利于抚养子女的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证明,能证明自己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居住环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显示居住环境良好;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照片、视频等,体现自己对孩子的关爱和陪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此,收集有利于自己抚养孩子的证据,对争取抚养权至关重要。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证据,否则法院可能不会采纳。如果自己在证据收集方面有困难,可以考虑寻求律师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