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时财产怎么办理保全手续?


在离婚起诉时进行财产保全,是为了防止一方在诉讼期间恶意转移、隐匿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手续。 首先,要清楚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在提起离婚诉讼前申请的,而诉讼财产保全是在诉讼过程中申请的。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办理诉前财产保全,你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财产保全申请书,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财产的种类和数量、所在地等信息。同时,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房产、车辆等,具体由法院决定。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会作出保全裁定并执行。 而诉讼财产保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办理诉讼财产保全,同样要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在诉讼过程中向审理案件的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求你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方式和金额。一旦法院作出保全裁定,会及时对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总之,在离婚起诉时进行财产保全,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保全方式,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