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冻结银行卡需要怎么做?


在起诉离婚时,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申请冻结对方的银行卡。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操作流程及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了解财产保全这个概念。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在离婚案件中,申请冻结对方银行卡就属于财产保全的一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所以,起诉离婚前,如果您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情况紧急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申请时,您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说明申请保全的财产范围(即对方的银行卡)、保全的理由(比如对方可能转移财产)等内容,同时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的数额通常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法院在接受申请后,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会立即开始执行。不过,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会解除保全。 如果是在起诉离婚后申请冻结对方银行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此时,您在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中可以一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同样要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和财产范围,并提供担保。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关于担保,常见的担保方式有提供现金担保、实物担保(如房产等)、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等。不同的法院可能对担保方式有不同的要求,您需要按照受理法院的规定来提供。 另外,财产保全是有期限的。根据相关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最后,如果您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所以,在申请冻结对方银行卡时,一定要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确保自己的申请是合法合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