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向法院申请冻结拆迁款?
向法院申请冻结拆迁款,在法律上属于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而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根据该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具体申请冻结拆迁款的流程如下:首先,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财产保全申请书,在申请书 中要明确说明申请保全的拆迁款的具体情况,如金额、存放账户等;同时要提交证明你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等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比如合同、借条等。其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这些材料,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房产、保函等,具体要求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法院在收到申请和相关材料后,会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会作出保全裁定并立即执行,冻结相应的拆迁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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