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在起诉离婚时实现一次判离呢?


要想在起诉离婚时一次判离,关键在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经调解无效。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定情形及相关解释: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例如,一方与他人领取了结婚证,或者长期与他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同居生活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这种情况下,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或精神上的折磨、摧残;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比如,一方经常对另一方进行殴打,或者对家中老人、小孩长期不管不顾、不提供生活所需等,在这种情形下,若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经过多次教育仍不改正,严重影响了家庭生活和夫妻关系,也会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例如,一方多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罚后仍继续吸毒,另一方起诉离婚,法院在调解无效后通常会判决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的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主观上有分居的意愿,客观上停止了共同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分居的原因必须是感情不和,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客观原因。比如,夫妻双方因感情矛盾,一方搬离共同居住的房屋,独自生活满两年,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若调解无效,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总之,在起诉离婚时,要尽可能收集相关证据来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这样才能增加一次判离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