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案该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在故意伤害案中办理取保候审,首先要了解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如下:第一步,申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时,应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等内容。第二步,决定。办案机关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同意取保候审的决定。第三步,执行。如果办案机关同意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按照要求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保证金的数额则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在提供保证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可以被取保候审。 此外,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需要遵守一些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