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对方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我最近涉及到一个轻伤相关的案子,想知道具体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能不能取保候审,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条件,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给我讲讲具体的判定标准和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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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对方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首先,要理解什么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并且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例如,如果致人轻伤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评估可能只会被判处管制或者拘役,那么就有可能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或者犯罪嫌疑人虽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经过调查和评估,认为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再危害社会,这种情况下也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轻伤案件且希望申请取保候审,一般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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