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费该走什么法律途径?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费,主要有以下法律途径: 首先是协商途径。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协议里对孩子抚养费有明确约定,那么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按照协议约定,直接向另一方主张支付抚养费。这种方式比较平和,能节省时间和精力。比如,离婚协议写明对方每月15号支付3000元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就可以在每月15号前提醒对方按时支付。这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体现了对双方约定的尊重。 要是协商不成,就需要走司法程序。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况,若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原协议约定作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义务。法院会根据协议内容和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判决。比如一方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支付,但实际上有能力支付,法院会依法判决其履行支付义务。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不执行法院判决的抚养费支付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等,确保抚养费得到及时支付。这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强制保障手段。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离婚相关的诸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通过签订离婚协议,并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