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终本后怎样再去要抚养费?


在了解抚养费终本后如何再去索要抚养费之前,我们先来解释一下“终本”这个概念。“终本”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暂时结束执行程序,但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当抚养费执行案件终本后,如果想要再次索要抚养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自行与对方协商。这是最为简便直接的方式。你可以找到对方,心平气和地和他说明孩子目前的生活、学习等方面的费用情况,以及抚养费对于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尝试重新达成关于抚养费支付的一致意见。这种方式能够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程序,维护双方相对和谐的关系。 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所以,你需要向法院提供对方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比如对方的工作收入、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信息。法院在接到你的申请和相关线索后,会重新启动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划扣等操作,以保障抚养费的执行。 此外,如果在索要抚养费的过程中,发现原定的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正当理由,你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你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如孩子的学费发票、医疗费用清单等,来证明增加抚养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