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后可以走路了,怎样才能拿到钱?

我之前受了工伤,现在已经能走路了。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去拿到工伤赔偿的钱,是要和单位协商,还是要走什么流程?也不清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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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恢复到可以走路的阶段,若想拿到工伤赔偿款,一般需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你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的重要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接着是劳动能力鉴定。当工伤认定完成后,需要确定工伤对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标准评定伤残等级,这将直接影响到赔偿的金额。 最后是获取赔偿。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就可以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金额,并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要求赔偿。若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具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等。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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