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开除员工有哪些法律规定和后果?


国企开除员工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后果,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用人单位(包括国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受到法律严格约束的行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意味着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存在以上这些过错情形,国企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国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种情况下,国企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国企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所以,如果您认为国企开除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