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被开除会有什么补偿?


职工被开除的补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解释一下几个关键概念。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赔偿金则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给劳动者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比如没有合法理由就开除职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职工能拿到比正常经济补偿更多的赔偿。 所以,如果职工被开除,要先判断单位的开除行为是否合法。如果合法且符合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是违法开除,职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职工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