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纠纷怎么才能得到赔偿?

我遭遇了医疗纠纷,在治疗过程中感觉医院的操作有问题,导致我的病情没有好转甚至有加重的迹象。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怎么做才能从医院得到相应的赔偿呢?具体的流程和条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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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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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想要获得赔偿,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要明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存在医疗过错。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这是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重要依据。而医疗过错则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违反注意义务等过错行为。 接下来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主张赔偿的关键,它包括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费用清单、证人证言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如果认为存在医疗事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通过鉴定来确定事故的等级、责任程度等。 若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存在医疗过错,也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医疗机构的过错程度和因果关系。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在确定责任后,可以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民事诉讼的相关程序和规定,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获得合理的赔偿。赔偿的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会根据不同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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