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业单位克扣工人工资该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最近几个月工资总是被莫名克扣,到手的钱比应发的少了不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单位应该怎么赔偿我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标准,希望能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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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事业单位存在克扣工人工资的情况,赔偿方式如下: 首先,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若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工资。要是逾期仍未支付,那么用人单位要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例如,应发工资是5000元,被克扣了1000元,如果责令限期支付后单位逾期未付,那么除了要支付这1000元克扣工资外,还可能要额外支付500元到1000元的赔偿金。 其次,根据《劳动法 》第91条和劳动部《违反和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假设工资被克扣了2000元,那么单位还需要额外支付2000×25% = 500元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若劳动者因单位克扣工资而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通常是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比如工作了3年,就可以获得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法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一旦发生这种情况,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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