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工资被迫离职该怎么获得赔偿?
我所在的公司经常无故克扣工资,这让我生活压力增大,实在难以忍受,所以打算离职。但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能获得怎样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标准是什么,需要通过哪些途径去争取赔偿,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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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克扣工资而被迫离职时,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主要涉及经济补偿金。 首先,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目的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付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其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法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工作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即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未满半年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在离职时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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