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省怎么办离婚证?
我和配偶现在不在户籍所在地,而是在另一个省份工作生活。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在异省该怎么办理离婚证,是和在本地办理一样吗?具体有哪些流程和要求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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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是夫妻双方合法解除婚姻关系时所获得的法律凭证。在异省办理离婚证,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通常不能在异省办理,必须回到双方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时,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会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情况就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异省只要满足被告在该地有经常居住地等条件,就可以在当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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