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在外地,离婚时如何取证?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外地房产的取证是一个较为复杂但重要的环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具体的取证方法。 首先,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而房产作为重要的财产形式,其归属和分割在离婚案件中至关重要。如果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即使在外地,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这就需要对房产的相关情况进行取证。 关于取证的方法,以下几种是比较常见的。第一种是自行收集证据。您可以通过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产信息。一般来说,您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能证明您与该房产有利害关系的材料。有些地方可能还要求提供法院的立案通知书等文件。在查询时,您可以获取到房产的产权人信息、购买时间、房屋面积、抵押情况等重要资料。 第二种方式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如果您自行收集证据存在困难,比如不动产登记中心拒绝您的查询请求,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出具调查令或者直接由法院工作人员前往房产所在地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法院调查取证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能够获取到更准确、更全面的房产信息。 此外,还可以通过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调查经验,他们可以凭借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律师证等相关文件,到房产所在地的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律师还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如向物业公司了解房产的使用情况、居住人员等信息,为您在离婚案件中争取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支持。总之,在处理外地房产离婚取证问题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取证方法,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